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形勢下,創業創新活力不斷激發,在創業創新的過程中,知識產權和金融的密切結合,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因此,廣州市設立了“廣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激勵效用,鼓勵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設計多元化商業模式化解專利質押融資風險,緩解企業融資困難。
廣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
設立 廣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以下簡稱“風險補償基金”),是由中央和市財政共同出資設立的。
風險補償基金初始資金總額4000萬元,由中央財政出資1000萬元,市財政配套出資3000萬元,存續期為5年。
風險補償基金對在風險補償基金存續期間發生的專利質押貸款損失予以補償,分擔知識產權信貸風險。
管理 風險補償基金由廣州市知識產權局代表廣州市政府作為基金出資人,引導資金的使用方向,確定風險補償基金重點支持行業,監督核實風險補償基金項目的支持對象、資格條件和實施等。
廣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決策委員會(以下簡稱“決委會”),是風險補償基金的決策管理機構。
決委會辦公室設在市知識產權局,承擔決委會的日常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選擇具有相關資質和管理經驗的機構作為風險補償基金的管理人,對風險補償基金進行日常管理運營。
P.S.目前,決委會根據有關規定,選擇廣州市科技金融綜合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科技金融中心”)作為風險補償基金的管理人,對風險補償基金進行日常管理運營。
運作 風險補償基金只對專利質押的貸款金額提供風險補償,對組合質押要明確專利質押的貸款額度。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風險共擔”的原則,設計多元化商業模式化解專利質押融資風險。
多模式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
“廣州模式” 目前,科技金融中心以多模式開展廣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簡稱“廣州模式”,其中包括“55模式”、“5311模式”以及其他模式。
廣州模式
“55”模式
合作銀行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放貸款所產生的貸款本金損失,由風險補償基金承擔50%,合作銀行承擔50%,所產生的其它損失由合作銀行承擔。
“5311”模式
經科技金融中心、合作銀行、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評估機構協商,建立“5311”模式的專利質押貸款風險分擔模式。由風險補償基金、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評估機構和合作銀行分別按照50%、30%、10%和10%的比率對純專利質押貸款可能帶來的貸款本金損失進行風險分擔。
其他模式 合作銀行、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評估機構等單位協商有利于開展廣州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各類模式。
請各有關單位充分發揮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的政策引導作用,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種模式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加強宣傳,搭建銀企介對接橋梁,積極推進廣州市專利質押融資工作上新臺階。
工作進展 (一)積極推動合作銀行簽訂合作協議書。
截止目前,科技金融中心已與6家銀行即: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浦發銀行、廣州銀行、江西銀行簽訂合作協議書。
(二)充分運用知識產權投融資平臺。
已建立知識產權網上投融資平臺及線下受理窗口,面向全市高科技企業辦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網上申報系統現已接收超過120家企業的入庫申請,超過130家企業的知識產權貸款申請,科技金融中心已推薦超過40家企業給合作銀行。
(三)積極開展知識產權政策宣講與企業對接,及時了解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需求。
2018年共舉辦超過10場企業需求對接會、沙龍等,同時聯合保險機構、6家合作銀行、6家專利評估機構、10家投資機構累計服務廣州市企業超過300家,為企業提供更多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讓企業了解最新的廣州市及各區的知識產權政策。